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专家)管理系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专家)管理系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14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情况
河北省职称(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是由省职改办负责管理的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库。我校已于2015年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我校专技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的相关工作。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职改办对本系统进行了升级,现需要对我校专技人员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二、录入范围
我校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和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事代理人员。
三、录入方式
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点击“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专技人员在专技人员登录窗口依次填写用户名、登录密码登录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默认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管理员点击专技人员登录窗口右下侧的管理员入口,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系统。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系统升级后,需补充的信息包括近期免冠照片、留学经历、工作业绩(成果)及著作(论文、报告),操作方法见附件内《专技人员操作指南2017版》。
2、各部门须指派一名管理员对本部门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人事处审核。管理员账号及密码请与人事处联系获取。操作方法见附件内《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操作指南2017版》。
3、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将作为今后职称申报、岗位聘用和网上查询的依据,凡没有入库或信息不真实的人员,将不能申报职称和岗位晋升。
4、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人员于3月26日前完成录入工作。在信息录入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曹亮
联系电话:86265549
附件1: 专技人员操作指南2017版
附件2: 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操作指南2017版
人事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