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企职工病退工作启动报名截至1月9日
我市企业职工病退工作全面启动
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 报名截至2015年1月9日
本报讯(记者 张琳)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获悉,今年廊坊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该项工作实行自愿申请、公开报名、严格劳动能力鉴定的办法,目前已开始自愿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
哪些人可以申请?
按照规定,2014年度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以上(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下同),女年满45周岁以上(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或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如何申请?
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企业职工,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报名。参加廊坊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
如何评定?
2013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须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初次鉴定时,鉴定专家要对每一位申请病退职工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至现场进行鉴定。初次鉴定结束后,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最终鉴定在审阅审核鉴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由鉴定专家对抽查人员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抽查人员名单按参加最终鉴定人数的20%随机确定,视情况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
为增加病退工作的透明度,职工申报病退前,要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结束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前,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拟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病历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再次进行公示,为期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