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承德中院“20条举措”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承德中院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台《关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好践行司法为民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有20条。《意见》指出,要着力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以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眼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强化民生福祉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意见》强调,要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保障。要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推动“一次办结”“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要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事项的一站、集约、集成建设,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要推动智慧化诉讼服务。打造通办诉讼全程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要深化“分调裁审”改革。积极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推进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大力推行调裁一体化模式,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意见》要求,要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要着力加强诉源治理。大力推进“无讼乡(镇)村”创建,充分发挥特色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作用。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加强巡回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要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要依法惩处各类传统犯罪,以及网络赌博、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紧盯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菜篮子”、“米袋子”、“药瓶子”安全问题,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护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碧水、蓝天、净土。要妥善审理“三权分置”、乡村邻里等“三农”领域案件,依法服务保障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不断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创新举措。深化“道交一体化”改革,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诉裁衔接机制,强化涉民生案件司法保护。
《意见》强调,要确保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实现。要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司法强制等举措,有效借助信息化执行平台,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执行等,着力构建多元发力的执行体系,切实推进全面解决执行难。要开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原则,迅速执结涉及农民工工资、“三养”等弱势群体案件。要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信用惩戒,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要完善“一案一账号”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系统,对执行款物实行全流程化和信息化监管,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兑付,严厉查处“压而不兑、久拖不兑”行为。要加强执行救助工作。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规范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要求的涉民生案件,积极进行司法救助。
《意见》要求,要持续加强队伍司法作风建设。要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深入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家有官司”换位思考大讨论,厚植为民情怀,激发为民热情。要大力开展“我为人民来审判、办案一线党旗红”活动,努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急难愁盼事。要坚持有反映必核、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有责任必惩,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整治法院队伍的顽瘴痼疾,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的害群之马。
文章出处:承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