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网监司明确2017年工作要点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确定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总体思路是: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扩大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改革创新,提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效能。
2017年,网监司将继续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在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部门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和商品,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提升一体化监管和协同管网水平。强化监测监管,适时进行定向监测,以打击侵权假冒、加强品牌保护为切入点,推进网络市场监测监管纵深发展。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深入调研网络服务交易新业态、新模式,研究进一步推进网络服务交易监管的政策措施。加强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检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
在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网监司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制建设,推进依法管网。持续跟进参与《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结合监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立法部门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网络交易有关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研究出台网络交易亮照亮标、电子数据取证、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等工作规则。加强政策研究和综合研判,及时跟进网络交易新业态发展趋势,依托网络市场监管研究基地建设,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提高监管政策措施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强化规制建设的政策储备。
二是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合力。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同,消除监管盲区,努力形成衔接顺畅、高效协同的网络市场跨部门监管格局。推动各地在省级层面参照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合力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示范区创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清单和监管经验,不断优化区域网络市场信用环境。
三是推动网监信息化建设,推进以网管网。积极研究提升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整合总局各信息化系统中的涉网基础数据,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为支撑,采集、归纳、整理、分析、分类、存储网络市场有关数据信息,配套相关数据管理制度,促进网监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全国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监管服务、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等系统应用。推进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建设应用。支持各地完善网监工作基础设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的能力。
四是强化信用激励约束,推进信用管网。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系统内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推动实现失信联合惩戒。注重运用大数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2017年,网监司还将继续强化网监业务培训,培养复合型网监人才;发挥好网监领导小组作用,推进跨部门和工商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同,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围绕跨境电商、微商等业态、模式的发展与监管,加强专题调研;推动各地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充实专业工作力量,不断理顺工作机制。(本报记者 庞仙)
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