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供销社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推进实施“旗帜供销”工程

24.10.2014  18:20

  为贯彻落实省社冀供销〔2014〕107号文件精神,在全系统推进“旗帜供销”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积极贡献。近日,市供销社联合沧州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贯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实施“旗帜供销”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涵。“旗帜供销”工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部署,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落实供销社“改造自我、服务农民”改革要求的最佳结合点,目的就是要让供销社系统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把服务作为基本职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成效,把供销社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实施“旗帜供销”工程的核心是筑牢“三块阵地”。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阵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终端中的党组织阵地,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党组织阵地。各级供销社要在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三块阵地”中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基层党建阵地不丢、工作不断、作用不减。

通知要求,全系统要认真落实实施“旗帜供销”工程的三个明确要求,即党组织全部建立起来,党员形象鲜明竖起来,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严格按照《通知》部署的工作步骤,以“四个创建”活动为抓手,培树一批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三农”中作用明显、成效突出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普及推广,努力把每一个支部都建成一座堡垒,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在服务基层、服务“三农”中展现作为。

通知强调,实施“旗帜供销”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现实举措。全市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成立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旗帜供销”工程,强化分类指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精心安排,制定落实方案。同时要加强对实施“旗帜供销”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