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106线衡水湖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05.07.2014 18:09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冀发改基础〔2014〕799号
省交通运输厅,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国道G106线衡水湖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冀交函规〔201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满足交通量增长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国道G106线衡水湖改线工程。
二、同意项目路线起自衡水湖滨湖新区王许庄南国道G106与肃临线交叉处,向南利用肃临线改建至半壁店后,向南新建,跨越大广高速衡水湖连接线,经肖张开发区、程杨村东,在邯黄铁路西侧沿铁路向南,经景村、曹腾村、小庄村,与郑昔线相交后在双庙村北跨越盐河故道,终于西沙村南,与国道G106顺接。路线全长约24.8公里,其中改建肃临线8.3公里,新建16.5公里。全线采用四、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2亿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1.55亿元(占总投资的25%),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衡水市财政筹措,其余资金4.6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单位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交通量预测,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
(二)结合周边路网规划,进一步优化路线整体方案和起终点方案。深化比选本项目与相关道路的交叉形式和衔接方案。
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审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抄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衡水市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5月30日印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5.07.2014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