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

03.03.2016  02:3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自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这是国税部门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重大服务举措。今后,河北省3119户A级纳税人将可以享受更加轻松便捷的办税过程。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可以说,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以往办理发票认证,纳税人需要往返税务部门进行认证,即使购买扫描仪等设备,也要逐张扫描,一些大企业每月需要认证的发票多达几万张,需要专人承担此项工作,工作量巨大,费时费力,遇到票面污损、扫描设备分辨率过低导致密文无法识别的,仍需前往当地国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排队识别。由于要逐张发票确认,工作量大,往往在申报期造成办税服务厅排队和拥挤。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税务机关会将所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清分并推送至纳税人,纳税人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销售方开具给纳税人的所有发票信息一目了然,只要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可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如果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增值税发票认证是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但长期以来也是办税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去年4月1日起,国税部门全面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信息采集完整化、传递实时化和存贮底账化,这为实现发票管理的变革提供了基础和支撑。因此,取消A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出台的便民办税措施。随着税收信用体系和全社会信用建设的持续推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守信纳税人成为A级纳税人,该政策的受益面也将越来越宽。(张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