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使用有关问题的提醒

14.10.2015  16:06

尊敬的纳税人:

      为满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人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与升级版开票软件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使用的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为了保证您单位顺利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本数据接口规范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 http://its.chinatax.gov.cn )上发布,纳税人可自行下载使用,不需缴纳费用。在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规定,纳税人在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email protected])向税务总局反映。

三、纳税人衔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与升级版开票软件,需要进行技术研发的,可自主选择软件开发单位,并不限定于税控技术服务单位。

  特此提醒。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