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完成2014年度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11.03.2015  17:24

为促进全省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试点工作的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今年1月,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一是完善评价相关办法。为使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省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好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对《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明确的11个方面单项守法诚信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分为申报、评审、公示、审定和公告五个步骤进行。

  二是统一开展评价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1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设区市粮食局2月初汇总上报本地区评价结果。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自愿申报诚信评价的企业2014年度经营活动守法诚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经公示、审定后,对申报企业确定诚信等级,并将评价结果逐级上报省局备案。全省共对2201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评定了诚信等级,其中A级1711家、B级395家、C级69家、D级26家。

  三是逐级公告评价结果。3月4日,省局汇总审核全省评价结果后,通过局政务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各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采取不同方式对外公布了本地区2014年度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结果。

  四是积极应用评价结果。根据《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审核政策性粮食购买资格、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加工等任务和申报龙头企业、放心粮油单位的重要条件,以及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