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已开始组织申报

02.08.2015  04:08

为加快我省企业管理创新步伐,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我省开始组织2015年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力求评选出一批在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形式、方法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企业管理创新机制健全,成效显著,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企业依规守法经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示范企业还需符合多项评价标准:创新性,企业在管理领域率先总结并实施了先进的方法和手段,效果明显,或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方式与企业自身实际结合中取得了创造性应用。科学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内容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反映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实践性,企业运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已在本企业内经过1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具有可操作性。推广性,企业的管理创新经验和方法有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引导、参考性和应用价值,可复制或改良推广到同行业企业、同类企业,并能解决同类或相似问题。

对于评选出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我省将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优先列入“百家企业战略对标专项行动”,组织专家进行免费战略咨询诊断。并对示范企业加强宣传推广,对管理创新成果积极向国家推荐。(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