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向2015年第三轮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省委16个巡视组分别向2015年第三轮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进行了意见反馈。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从2015年11月中旬到2016年1月中旬,省委巡视组分别对正定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满城区、清苑区、雄县、曲阳县、阜平县、磁县、邯郸县、万全区、怀安县、沽源县、尚义县、宣化区、临西县等17个县(区)进行常规巡视;对省教育厅、省人防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卫计委、省工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档案局、省民宗厅、省粮食局等11个省直机关,省科协、省侨联、省文联、省红十字会、省工经联、省工商联、省作协、省妇联等8个群众团体,河北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粮产集团等3家国有企业和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2个事业单位进行专项巡视。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线索处置意见。
在巡视组反馈意见中,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存在四方面共性问题。一是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执行上级政策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有的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小圈子”;有的领导干部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干扰巡视。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重业务、轻党建;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查办案件力度小;有的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机构缺失。三是无视组织原则,干部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自设机构,有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有的违规任用干部,有的大量借调人员,有的档案管理不规范。四是破纪破法,顶风违纪时有发生。有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有的违规用车用房,有的违规兼职取酬,有的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谋取私利,有的违规经营、输送利益等。
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是:
17个县(区)主要表现为:土地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有的以租代征、先建后批,有的滞留、挪用土地出让金,有的违法占地、违规改变用途,有的违规开发房地产,有的违规招投标。以权谋私牟利现象突出,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有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县对村支书选任仅重视个人致富能力、轻视党性修养;有的村“台上台下”、宗派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村还存在“村霸”干部现象。村官贪腐问题严重,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贪污侵占,有的吃拿卡要,有的虚报冒领等。
11个省直机关主要表现为: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有的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寻租。专项资金监管严重缺失,有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专项资金,有的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有的贪污侵占、牟取专项资金利息。纪律松弛作风不实,有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有的乱作为、乱收费,有的作风飘浮、不在状态等。
8个群众团体主要表现为: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党组工作失之于软。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频发,有的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有的违规列支费用,有的公款私存或长期借用不还。工作纪律松弛,有的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个别人有事不请假等。
5个企事业单位主要表现为:多数党建工作薄弱,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缺失。有的滥用职权、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有的挤占、挪用科研经费问题严重;有的违规经营、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严重等。
据了解,2015年第三轮巡视共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458件、涉及1591人,其中厅级47人,处级236人,科级及以下1308人。省委巡视组要求,各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制定清单,真刀真枪、真整真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要通过“一问责八清理”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于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巡视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通讯员王霞 记者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