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入突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预警信息通知到村

17.06.2015  11:38

  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6月起,我省进入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根据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2015年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测,今年我省(河北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

  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预防突发地质灾害重中之重

  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夏季我省降水量总体偏少1—3成。北部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中南部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少2—3成。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的关系,我省每年6—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全年约85%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因此,6—9月份是我省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重中之重。

   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区域划定,责任到人

  方案明确提出,石家庄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唐山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中低山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秦皇岛市柳江盆地矿区、张家口市蔚县和下花园矿区、唐山市开滦煤矿、邯邢煤铁矿区以及唐山市区、保定市徐水区等岩溶发育区为地面塌陷重点防范区。邯郸市区、邢台市隆尧县、衡水市阜城县、保定市东部平原、沧州市献县、廊坊市大城县等为地裂缝重点防范区。

  我省提出,各地要逐点划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务必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

  6月1日起,省、市和重点县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气象、国土资源、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地区全体干部群众。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建设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  (河北新闻网讯  通讯员杨淑梅、王爽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