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专项稽察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等工作

05.06.2015  11:4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顺利实施,5月21日—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胡振玉副司长等一行10人分三组对我省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秦皇岛、唐山6市20个县市区46个项目进行了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稽察。

此次稽察的范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大环境治理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347号)安排的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的要求分解转发投资计划的情况;安排项目的原则、范围和补助比例,项目的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建设目标实现情况,节煤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减排目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