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迅猛发展

10.05.2016  16:03

本报记者佟荣满

2015年8月邯郸市政府出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科技九条”)后,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创新创业的高潮,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15年,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476家,总数达到4392家,居全省第一;新认定高企7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增量均为全省第二;入选省产业创新创业团队14家,居全省首位。市科技局对照出台的“科技九条”具体政策内容,逐条进行了调查摸底。

降低创业准入门槛

主要体现在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工商注册管理改革上。

目前已经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先照后证”登记审批制度,放宽了创业的准入门槛,新注册企业数量有了较快的增长。2015年,全市新注册企业增加了13465户,同比增长了36%;企业变更证件实行“一照一码”9227家。众创空间、孵化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已开始试行。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明确每个县(市、区)和驻邯高校、科研院所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创业者入驻众创空间,3年内免交房屋租金和宽带互联网使用费;考评为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市、县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邯郸市现有10个县(区)建立众创空间25家,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496家。其中,丛台区建成10家,涉县、邯山区各建成3家,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鸡泽县各建成2家,魏县、成安县、永年县、复兴区、冀南新区分别建成1家。已建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团队,均落实了免交租金和宽带费用的优惠政策。丛台区对从京津引进落户的海归一号(邯郸)创新创业空间、邯郸创客总部等2家众创空间,落实了免费提供经营服务场地优惠政策。河北工程大学在校内建成众创空间,近期将开始运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已在丛台区创业一条街落户;邯郸学院正在谋划利用空闲场地建设大学生众创空间。

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主要体现在对经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高校、科研院所、汉光重工、718所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财政贡献给予扶持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项目和优先推荐支持。

目前,驻邯高校、科研院所尚未有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科研人员。河北工程大学制定了鼓励科技人员在岗、离岗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的操作细则。汉光重工、718所支持科研人员牵头成立子公司、项目部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建立了子公司11家、工程项目部18个。市科技计划对科研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以及来邯创业的外地高层次人才申报的研发项目,给予优先支持。2015年度市科技计划安排32项重点科技项目、科技专项经费1385万元给予重点支持,支持项目、经费数量分别占到当年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78%、74%。“科技九条”颁布以来,我市以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的方式新引进院士3名、千人计划人选3名;引进京津冀人才建成了14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创业团队,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36项。

支持大学生创业

主要体现在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择优给予二次贷款。

邯郸市创业担保小额贷款财政拨付总额度为500万元,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市人社部门牵头的“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已经启动实施。2015年针对大学生创业共发放小额贷款254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26人,带动100余人就业,给予包括大学生创业者在内的30人二次贷款,发放小额贷款240万元。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将大学生的创业辅导列为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增开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并探索把大学生在校创业计入实践学分。

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主要体现在授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经营和处置自主权。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开展产学研合作给予科技政策的支持。

驻邯高校已经逐步把成果转化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横向课题、成果转化。河北工程大学列入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市农科院正在拟定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具体操作细则。科技计划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2015年以来,邯郸市取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项,争取经费1150万元;市科技计划安排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项、经费268万元,重点市校科技合作项目5项、经费96万元,重大专利技术实施项目11项、经费121万元,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创新企业股权激励机制

主要体现在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的方式,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2015年,晨光生物集团公司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对中高层管理和科技人员,按照贡献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已经证监会批准,2016年底待完成激励效益目标后兑现。以中亨、欣博、唯沃公司为代表的3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了成果股权作价的方式,对企业核心科技人员和引进的高端人才实施了股权激励,对于推进企业股权改造、上市融资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2015年在“新三板”上市6家,在石家庄、天津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17家。

实行科技创新券补助

核心内容是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行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用于企业向经认定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开展专利购买、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补助。

2015年9月,市科技局起草了《邯郸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并与市财政局进行了沟通。2015年11月,市科技局又专程赴江苏、武汉、广东中山等地实地考察学习了科技创新券实施工作;2015年12月,对《邯郸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提出由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年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和实际兑付情况适当调整。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科技贷款提供支持;在2015年市政府出资4000万元设立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基础上,并将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目前,市财政已出资48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出资100万元以上,形成总数为7400万元的增信保证金,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邯郸分行合作放大8倍推出了“科贷通”业务。目前,已贷款17家企业,累计提供贷款金额为4094万元。市政府出资4000万元设立邯郸市首支政府引导基金,争取国家、省级引导基金和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成立了总规模2.5亿元的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和法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石家庄启瑞投资管理中心为子基金管理公司。现正在对全市30家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征集子基金投资项目。

优先安排孵化器建设用地

体现在利用新增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按一类工业用地性质供地,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标准的政策规定确定土地出让价格。科技孵化器可按规定分割转让、产权登记。

邯郸市积极争取孵化器用地指标,2016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市重大项目孵化器用地指标,安排用地指标243亩。其中,高科园区中小企业加速器二期(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42亩,冀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建设用地51亩,魏县高端紧固件产业创业服务基地新增建设用地150亩。冀南新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丛台区“一街四园”孵化基地,对孵化用房,按政策规定对幢、层、套、间等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在建的市科技中心正在推进分割出租、转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