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社区居委会干部集体“翻船” 受贿超8千万
12.06.2016 17:30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记者日前从河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干部因受贿集体“翻船”,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石家庄锐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介绍,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苏志刚和马长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现正等待判决。(新华社石家庄6月10日专电 记者杨帆)(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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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6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