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联社“信贷百千万”行动惠及新型经营主体
河北新闻网讯(柴璐、杨运东)去年,省联社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信贷百千万”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每个县级行社开展“信贷百千万”行动,即每个县级行社要信贷支持100家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社,1000家城乡工商个体户,10000家特色农业种养户、新型家庭手工业户。重点支持农业特色化、对接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种植、养殖、手工制作、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经营大户,致富带头人、新型家庭手工业户、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等农户和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其走上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和企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截至2014年末,全省农信社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8460户,贷款余额2629.6亿元;支持城乡个体工商户220997户,贷款余额597亿元;支持特色农业种养户、家庭农场、新型家庭手工业户994995户,贷款余额539.5亿元。
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全省农村信用社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以新型经营主体为服务重点,在支持特色种植养殖业、龙头企业、公司化农业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县域经济发展方面提供专项贷款。
全省农信社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一是结合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新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实现传统农业转向订单高效农业,增加广大农民收入。二是大力推广“农贷宝”、“商贷宝”等系列信贷特色产品,全力打造河北农信的贷款品牌。三是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等新型信贷业务。四是积极探索试行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近日,省联社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乡镇房屋及宅基地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指导全省农信社结合我省全面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的明晰和确权工作,慎重稳妥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乡镇房屋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融资模式,进一步缓解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
近年来,省联社不断加强和改进宏观信贷政策指导,着力改进和完善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4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5276.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442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4.2%,比年初增长12.48%;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30.3亿元,比年初增长17.4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