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警方破获“案中案”背后:微信变为新型诈骗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1月4日电 (李洋 龚贺)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政治处4日透露,该局成功打掉了以秦某某等人为首的特大系列诈骗、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名,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一个特大系列诈骗、抢劫犯罪团伙的落网,它的背后隐藏了怎样的故事?中新网记者就此案进行了采访,揭秘了石家庄警方所破获的“案中案”。
警方接警后发现“案中案”
2015年11月27日20时许,山东人季某来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报案,称其在该辖区被他人以抵押汽车借款为名诈骗现金11万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查:2015年11月27日下午,季某通过微信与一名自称“黄山”的男子商定,以“黄山”将一辆迈腾轿车抵押季某作担保的方式从季某处借款11万元。双方谈好价钱后约定于当日晚20时左右,在裕翔街南三环桥南侧见面验车并在车内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协议。
双方见面后,按照上述步骤签定了抵押借款协议,季某通知妻子给“黄山”现场转帐11万元。“黄山”收到钱后,立即乘坐出租车离开,当季某正准备驾驶“刚买”的轿车离开时,车辆突然熄火,连续几次打火依然打不着。正在这时,一辆别克商务车别停在季某车前,从车上走下来十几名男子,其中领头一人自称是租赁公司的,并以轿车系租赁公司所有、“黄山”无权抵押为名,从季某手中将轿车及车辆抵押借款协议抢走,十余人又分别驾驶别克轿车与迈腾轿车离开现场。
根据整个事件发生过程,办案民警分析后认为:季某将11万元转帐给“黄山”后拟驾驶迈腾轿车离开现场时汽车突然熄火、十余名自称汽车租赁公司的男子同时窜至现场,在时间上太过巧合,极可能为犯罪嫌疑人故意设套实施诈骗。
“黄山”为何人成为破局关键
此案引起栾城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黄山”展开专案攻坚。专案组民警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展开侦查,经工作确定11万元所汇入开户人为晋州市人郝某(男,31岁)的帐户内,随即通过提取到郝某的照片并组织受害人辨认。经季某辨认郝某即为犯罪嫌疑人“黄山”,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在确定“黄山”真实身份后,警方在梳理周边县市案件过程中,牵出一连串与郝某等人相关的诈骗团伙,且查明该团伙长期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公馆暂住。通过案件串并梳理,专案民警发现郝某等人曾于2015年11月26日、12月12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12月6日在邢台市柏乡县先后以同样手法实施诈骗、抢劫。
连根拔起以“黄山”为首的新型诈骗团伙
2015年12月17日上午,办案民警经架网布控在桥西区某公馆内将郝某秘密抓获。经讯问,该对伙同秦某某(男,34岁,赵县人)等人以汽车抵押为名诈骗季某1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18日下午,警方在该公馆内先后将秦某某、杜某某(男,29岁,元氏县人)等十人抓获,经就地突审,上述人员对实施诈骗、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介绍,自2015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杜某某、郝某等人为“挣大钱”,由秦某某注册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郝某拉外地人入伙,杜某某在微信、互联网上发布汽车抵押借款需求诱骗受害人上当后,采取一系列诈骗、抢劫的方式,先后在石家庄市栾城区、桥西区、邢台柏乡县诈骗3起、抢劫1起,共诈骗、抢劫人民币52万余元。
目前,该犯罪团伙中的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栾城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