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通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详见附件)。以下为指南主要研究方向:
(1)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工程教育的布局以及工程院校的分类与定位研究
(2)工程科技人才的评价标准、评估体系研究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4)校企深度合作培养工程人才若干问题研究
(5)中国工程教育国际竞争力问题研究
2.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3.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4.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二、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已启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需解压安装后方可填写。
2.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和《项目申报清单》的电子版于2015年3月2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由社会科学处统一审核合格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3.各单位请务必于2015年3月9日前将与上传电子版一致的《申请评审书》打印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 涛 80789755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