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督导组:冒雨检查

16.08.2014  20:30
8月13日,省安委会石家庄督导组赵建国、张利、董伟、专家栾玉廷与石家庄市安监局任兆彦副局长一起,到灵寿县开展涉粉尘企业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首先听取了灵寿县主管副县长王雪山、灵寿县安监局刘明堂局长的简要汇报,随后一并对石家庄星光塑料助剂厂、石家庄市华业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由于石家庄星光塑料助剂厂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且该县共有10家同类企业,督导组当即对灵寿县政府下达了督导意见,要求该县立即对硬脂酸盐全行业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未通过安全审核严禁擅自生产。

督导组指出企业隐患 督导组赵建国处长对灵寿县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县直行业部门作用,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责任,要把工作分到各有关部门去,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发挥安办协调指挥作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本次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扩展到所有可燃性粉尘企业,其他相关企业要进行抽查,所有可燃性粉尘企业都是重点,要注意进行全面检查,推动企业建立粉尘集尘清扫制度,确定安全操作规程,真正帮助企业建立起来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注意企业安全机构成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项制度建立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的建设。
在督导组督导检查过程中,突降大雨,由于现场发现问题严重,该县同类企业较多,为充分指导市、县安监局下一步的检查工作,督导组冒雨对石家庄塑料助剂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过硬的工作作风使基层局和企业都深受感染,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河北安全生产》通讯员  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