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提前一年实现 “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

20.01.2016  13:32

  大气质量实现明显好转,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43天提高到180天,PM2.5浓度下降42.2%。累计压减燃煤998万吨、炼铁产能158万吨、炼钢产能160万吨、水泥产能1850万吨,提前三年完成水泥过剩产能压减任务,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为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实现“APEC蓝”、“阅兵蓝”做出了重要贡献。集中实施洨河、汪洋沟、磁河综合整治工程,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标。五年完成造林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2%,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2015年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56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2.1%,比201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076元和11600元,年均增长10.1%和13%。五年累计解决28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22.7万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连续十一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2张。五年开工安居工程16.7万套,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山区教育扶贫经验在全国推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连续六次入选全国十大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