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

12.08.2015  19:05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翟恒伟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石家庄市今后将在重点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促进石家庄市环境服务业发展,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进而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方案》提出,在环境公共服务领域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对可经营性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资源化处理、集中供热、环境监测等,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通过资产租赁、产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途径盘活存量资产,解决政府包揽建运管、角色定位不清晰和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在工业园区集中治污领域,对循环化工、煤化工、皮革制造、建材、煤炭等工业园区,以污水处理、烟尘治理、固废利用和循环化改造为重点,采取打捆方式引进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解决单个企业污染治理成本高、效果差等问题。

  在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领域,以电力、焦化、化肥、水泥、陶瓷、钙镁、煤炭、钢铁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改、环境污染治理等综合服务,促进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重点片区农村面貌提升改造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域,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污水和垃圾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一体化的综合环境服务,解决政府一次性投入较大、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运转不持续等问题。

  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以滹沱河污染治理,洨河、汪洋沟水质达标治理,岗南、黄壁庄水库围挡工程和灵寿县松阳河改排工程为重点,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解决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大、治理效果差的问题。

  石家庄市政府提出,强化政策扶持,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第三方治理工程、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工程、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方治理扶持资金。

  《方案》要求,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加大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一并予以公开。

  同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社会共同监督。(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