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06.01.2017  16:03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5日在石家庄召开。全会就召开石家庄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3月在石家庄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全面总结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工作规划和目标,选举产生中共石家庄市第十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作为统揽全局工作的鲜明主题,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石家庄市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石家庄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3、审查中共石家庄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4、选举中共石家庄市第十届委员会;

5、选举中共石家庄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冀发〔2016〕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60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石家庄警备区、武警石家庄市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全会号召,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市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委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要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努力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凝心聚力,奋发作为,推动省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我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