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年度预算 

08.08.2014  19:33

2014 年石家庄市部门预算

( 草案)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编制

石家庄市财政局审核


目    录

部 门 概 况... 1

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9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10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11

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收支预算安排... 12

二、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收支预算安排... 68

三、石家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收支预算安排... 79

四、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85

五、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收支预算安排... 95

六、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105

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120

八、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137

九、石家庄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143

 


部 门 概 况

    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根据《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

    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攻坚,为推动全市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监测分析。确保以8个国控点、17个县区点为核心的全市域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稳定运行,实时发布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做好日常监测分析,加快源解析分析进度,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推进大气预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快捷对环境周期变化和天气过程进行全面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技术依据。

2.加强企业监管。市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10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察和日常巡查,对中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各类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不足的问题,出台企业整改、监管要求,实施标准化管理。配合发改委完成780万吨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任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升监管水平,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电子视频,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3.强化行业治理。重点推进水泥脱硝、火电除尘、钢铁脱硫、建材整治、锅炉治理等重点工程。完成主城区及周边8家火电企业和西柏坡电厂共15台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执行火电行业烟尘特别排放限值(20mg/m3),谋划制定燃煤锅炉项目地方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水泥、陶瓷、火电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联合食药监局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

4.推进网格建设。配合市大气办,组织各县区环保局积极推进县区环保网格化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区创建,建立网格化巡查、工作反馈、工作联动、责任追究等机制。充分发挥1000余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对排污企业和污染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局面。

5.突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加大岗黄水库日常巡查监测力度,加快建设滹沱河、冶河来水自动监测站预警监测系统,探索建立完善的应急防范体系,并谋划实施两库水源地水源保护交通管制。积极推进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南水北调工程风险防范,确保各类饮水安全。

6.深化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出台洨河管理办法,建立洨河管理长效机制。以洨河综合整治为样板,逐步推动滹沱河、汪洋沟等河流综合整治。确保全市主要河流县域跨界断面2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随着我省进一步提高出境断面水质考核指标(COD考核浓度由100mg/L提高到80mg/L,氨氮考核浓度由30mg/L提高到20mg/L),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流水质断面考核,严格实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机制。

7.切实抓好地下水污染整治。继续开展“三查”行动,对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或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8.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四清、净化”工作,开展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作,力争10个左右的片区100个左右的村庄申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严控农村非法排污行为。

9.实施土壤和矿山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联合国土、农业等部门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加强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2014年底完成全市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的优先保护区域确定及治理等级划分。

10.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力争2014年底完成300个左右的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

(二)绩效目标

1.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在完成省下达我市2013年减排任务目标的基础上,依据我市2014年重点行业减排工程计划,按照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增量初步确定2014年我市计划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削减2.2%、3.1%、1.5%、5.9%。

2.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市域运行新标准大气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出现并提高一级优天数。PM 10 、PM 2.5 、SO 2 、NO 2 、O 3 、CO等六项指标稳步下降,PM2.5初步谋划削减6%。(2012年PM2.5基数尚未确定,2013年治理工程尚未发挥作用,随着攻坚行动方案各项治理措施逐年落实,分年度的PM2.5削减率逐年递增。以2012年为基数,PM2.5逐年削减比例初步谋划为,2013年削减5%;2014年削减6%,累计削减11%;2015年削减7%,累计削减18%;2016年削减7%,累计削减25%;2017年削减8%,累计削减33%。)

3.改善水环境质量。洨河,滹沱河、汪洋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标准;磁河非主汛期确保无水。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石津灌渠水质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三)保障措施

1.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利剑斩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等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深化社管创新,联合公安环保警察支队,加强公检法衔接,切实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积极推进立法修法。加快我市机动车排污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以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

4.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在将垂直管理的市内五区、高新区和正定新区环保分局调整为区属职能部门的基础上,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实施无缝化衔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

5.加强环境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核心价值体系和环境道德体系建设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同呼吸、共奋斗局面。

三、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政政策

(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机关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三))石家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四)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五)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为的事业单位

(六)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八)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九)石家庄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人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非在职人数

离退人数

行政

事业

行政

事业

离休

退休

退职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56

 

64

 

 

3

25

 

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64

 

150

 

 

8

 

石家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0

 

15

 

 

1

 

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10

 

16

 

1

14

 

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

 

30

 

41

 

 

 

 

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

 

120

 

117

 

 

44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8

 

8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22

 

2

 

 

 

 

石家庄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

 

10

 

7

 

 

 

 

合 计

 

274

64

356

 

4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