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29.08.2014  13:43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工作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强化民生环保理念,争先创优,特制定工作承诺如下:

一、科技工作

1.完成2014年环保科研计划。针对我市环境问题,强化科研,完成2014年科研计划。

2.完成相关课题结题工作。完成《洨河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研究》、《石家庄市农村污水试点示范研究》等课题的结题工作。

3.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牵头开展《石家庄市钙镁行业污染治理对策研究》、《石家庄市环保服务业发展策略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4.组织大气、水污染整治研讨会。针对大气、水环境污染,开展专题研讨。

5.征集、推广新型实用技术。围绕工作重点,深入调研,广开言路,征集实用环保技术。

6.开展重点污染区域治理研究。针对建筑、拆迁工地等污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污染整治新技术试验工作。

7.盯办省厅科研课题。积极跑办,申报课题列入省厅科研计划,争取更多支持。

8.完成“三下乡”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三下乡”活动组织工作。

二、产业工作

1.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及评价工作,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质量。

2.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申请工作。帮助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环保部环保服务业试点单位。

3.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技术培训工作。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组织运营单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水平。

4.开展我市环境治理业调查统计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对我市环境治理业2014年上半年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5.开展环境设计认定、环境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

三、对外合作

1.搭建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强化与《河北科技大学学报》和《河北工业科技》编辑部的合作,完成论文出版工作。       

2.继续推动技术交流合作。继续推动菌丝整治、土壤修复、污泥减量化工作深入开展。

3.完成相关外事交流、接待工作。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服务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塑造环保优良形象,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一、规范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基层单位和群众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二、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三、首问服务。接纳服务要求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对基层单位和群众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帮其将拟办事项认真办理,确保拟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四、即时服务。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做到随到随办,当场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必须当面给予解释。

五、全程服务。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

六、高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多办实事。

七、廉洁服务。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

八、创新服务。创新服务方式,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人对人、事对事,提供优质、高效和满意的服务。

九、阳光服务。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的监督,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十、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廉洁自律承诺

 

落实“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求实创新、严规铁腕、热情严谨”环保精神,守好“做人、用权、交友”三条底线,特制定廉洁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六条禁令”和“十八不准”的要求,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纪知识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相关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办公电脑上下载、安装、使用游戏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串岗聊天、不使用电脑进行各项娱乐活动或从事私人活动。

四、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规定,工作日午餐不饮酒。

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以身作则,规范用权,依法行政。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当好带头表率作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不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时有利益关系的有关人员馈赠的礼金、礼券、礼卡、礼物和宴请。

八、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九、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十、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黑、毒、赌、黄”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一、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