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市村农产品生产基地配齐农残速测仪

24.06.2014  23:19

    河北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张娜)近日, 石家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建立石家庄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村级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

    通知要求,石家庄各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杜绝使用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实行实名登记和购销可追溯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关。

    同时,加快制定和完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基本建立石家庄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要求各地抓紧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确保全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集中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明确,石家庄市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体系,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基本目标,加快乡镇区域站建设,落实编制人员,承担起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村级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到2015年,县级质监站全部开展定量检测工作,乡镇区域站配齐农残速测仪及辅助设备,正常开展农产品检测,村农产品生产基地配齐农残速测仪及辅助设备,开展产品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