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始严查中小学违规招生
目前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期,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结合全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和全市中小学招生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再次就相关事宜发出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禁通过考试招生,依据竞赛成绩招生,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冠名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省、市各项中考政策和招生规定。严禁学校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含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严禁招收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学生,严禁办理“空挂学籍”,不得以“重点班”“实验班”“竞赛班”“尖刀班”“清北班”等特殊名义冠名招生。民办中小学校要按规定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按照省、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将于8月15日前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招生工作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初中学校是否存在考试招生,依据竞赛成绩招生情况,初中学校是否存在以“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冠名招生情况;普通高中学校是否存在学校擅自提前招生情况、超计划招生情况,是否存在招收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线的学生,是否存在招收借读生、“空挂学籍”“代注学籍”,是否冒充艺术特长生为低分学生注册学籍,是否招收学生注册职高学籍在普高就读,是否两所学校互相交换注册学籍,是否将本市考生冒充外地市考生注册学籍等情况;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情况。
各县(市、区)行政部门将于8月15日前,组织开展对辖区热点初中学校、民办学校(重点是公参民学校),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抽查覆盖不低于25%。同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通过举报受理渠道,深挖违规招生问题线索,查实违规招生事实,追究违规招生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市教育局将对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热点中小学组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