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错过办理“一管到户”不影响今冬取暖

21.10.2015  18:40

  石市供热管理中心及供热企业答复读者“问暖

  物业代收暖气费时不允许捆绑收费

  昨天,本报“问暖热线”火爆依旧,接到了100多位市民的咨询电话,涉及非居民住宅如何收取采暖费、一楼为何总是不热、自己烧锅炉按什么标准收暖气费?如果今冬暂时不用热怎么办等问题。石市供热管理中心及有关供热企业对市民关注度比较高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答复。

  □记者崔虹、郝子朔、孙会芳 通讯员常啸

  问题

  非居民住宅暖气费标准是多少

  张女士:我家住的是公寓楼,前一段时间物业贴出通知,说按每平方米34.1元收取供暖费,可为什么有的小区是按31元收费呢?在这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答复:去年市物价局关于2014-2015年度采暖期市区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的批复第二款明确:按面积收费的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00元。第三款明确分散燃气锅炉供非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暂按在每平方米31元的基础上上浮10%(34.10元/平方米)执行,待新定标准明确后按新定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公寓楼如果是集中供暖,按面积收费一个采暖期每平方米是31元,如果不是集中供暖,而是分散式燃气锅炉,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到34.1元。

  问题

  “一管到户”后一楼不热问题能解决吗

  魏女士:我是瑞国花园小区一楼的业主,供暖期间我们一楼室内的温度一直很低,这么多年一直解决不了问题。院内的换热站由物业管着,他们总是说供热公司供气不足,是这样吗?今年“一管到户”后我们一楼暖气不热的问题能彻底解决吗?

  答复:瑞国花园小区大约是2000年前后入住的,楼房为7层,目前是串联供热,也就是高温热水从7楼逐层下流,最后到一楼,热水温度也就会逐渐降低,因此一楼的室内温度不可避免会低一些。作为一项民生工作,今年准备给该小区供暖系统“串改并”,这样改造后,高温热水将以大体相同的温度进入不同的楼层,一楼的室内温度肯定会有所提高,但是由于部分居民不理解“串改并”,这项工作今年未能完成。造成一楼室内温度较低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暖气管道内有一个过滤网,过滤热水中的杂物,这个小区已经使用十多年了,管道内肯定会有锈蚀,一层层落下来,一楼的过滤网堵塞最严重,热水流动非常缓慢,也影响室内温度。

  问题

  不想用暖气怎么办手续

  杨女士:我是中山路天安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没有物业,我今年不想用暖气,该怎么办手续呢?

  康先生:我是秋景怡园的业主,想问空置的村证房子怎么缴暖气费?可以不缴吗?还是缴百分之多少?我们小区空置的房子也要缴全额的暖气费,合理吗?

  答复:物价部门对此的规定是: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问题

  暖气费里包括维修费人员费合理吗

  谷先生:钟南路市计生委宿舍1号院,去年小区的暖气费按每平方米23元收取,说是包括维修费还有人员费等,是否合理?今年要“一管到户”,就不会多收钱了吧。

  答复:根据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居民采暖价格为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一管到户”后,有供热企业直收和物业公司代收两种模式,但是不允许物业公司捆绑收费。居民如果发现有捆绑收费的情况,可以向价格举报服务热线12358投诉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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