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石家庄将抓拍开车打电话!扣2分罚50元!

23.09.2016  23:36

驾驶员开车上路随意“接打电话”、“车窗抛物”,不仅是种违法行为,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一线交警以往主要是通过巡逻发现或设卡检查,效率较低、惩戒较少。

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获悉,从10月1日00:00起,石家庄将启用监控设备抓拍“车窗抛物”和“接打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被监控设备拍下,将面临交警的处罚。

违法信息将以短信告知的形式,第一时间发送至车辆登记信息留存的车主联系号码。

对于车辆登记信息留存的联系电话发生错误、调整的,请车辆使用人或管理人,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及时办理变更业务。

据了解,电子警察执法抓拍驾驶人、乘车人等违法行为的原理和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超速”原理相同,监控画面能够实时回传,通过自动识别系统收集固定违法地点、时间、图片等一系列证据链,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被抓拍: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的(违法代码12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0项规定, 处罚款50元、记2分处罚

驾驶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 的(违法代码601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2项规定, 处罚款50元处罚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 的(违法代码30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3项规定, 处罚款2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