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启动

12.09.2016  12:34

    自即日起至12月底, 石家庄 市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以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这是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石家庄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据悉,此次“打非治违”攻坚行动将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其中,突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油气管道、特种设备、职业 健康 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十种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例如个人或团伙组织采用隐匿手段,利用民房、废弃厂房或租用厂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等。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12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攻坚行动将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制定方案、部署发动,自查自纠、整改隐患,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复查抽查、全面督查,以及总结交流、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同时,创新执法形式,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较为隐蔽的企业,既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又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整合部门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窝点和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增强执法的实效。

    对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止不力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凡是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存在两处或两处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存在一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所在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吴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