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新政"实施一周 利好市场引业内关注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关系到无数人的切身利益。自10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后,具体到石家庄市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近期让不少购房者一直“牵肠挂肚”。
石家庄公积金新政“落地”多措并举利百姓
11月7日,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获悉,10月29日《关于调整我市(编者注: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已经出台,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石家庄市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查从多个方面实实在在“惠利各方”。首先,公积金贷款的准入门槛降低。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也就是说,新规则将之前的合并缴存时间需要满1年,缩短到现在的满半年即可享受公积金住房贷款,提高了购房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公积金新政策还将首次放开异地贷款,即户籍在石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除此之外,公积金政策还从商贷补公积金、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及办理速度等方面做出“改革”。
业内:新政出台利好市场 提振信心
石家庄市公积金政策的“落地”,引起了业内的普遍关注。
河北正华地产营销总监张超军说,“之前我们企业开发的项目面向的购房群体基本上都是使用商业贷款,公积金政策调整后,许多有置业购房者会询问关于公积金贷款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项目也会考虑在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方面给出办法,这也证明了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我们的市场是有利的,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我们开发商都十分关注并且看好新政的实施。”
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水源对此说法表示了认可,“此次公积金政策做出调整于购房者而言十分利好,能够切实的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尤其对想“以小换大”的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而言更有帮助。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能够提振目前稍显“低迷”的房地产市场,为开发商和购房者带来信心。”
全国:超30城市公积金政策“松绑”
进入11月份,公积金政策“松绑”从山东烟台市开始,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11月1日起,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职工连续缴存半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0万等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开始实施。
11月4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开始执行公积金新政,首套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房贷政策,并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11月7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新政明确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恢复省内异地互贷,取消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
甘肃省从11月开始,省内各地购房者只要符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就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此前,甘肃省各地的贷款条件是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截至目前,已有济南、苏州、南京、武汉、石家庄、贵阳、长春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不同程度调整。(新华房产(新闻新房论坛微博)调查记者安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