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赋大爱 大山深处显真情—记河北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地处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北临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南距京津仅300公里,管护的163万亩森林资源始终发挥着“为北京阻沙源、为天津蓄水源、为河北增资源、为当地拓财源”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木兰分局在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和木兰林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弘扬森林公安“忠诚、公正、团结、奉献”核心价值观,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森林公安建成了一支让党委放心,让林区百姓安心的高素质队伍。
一、树牢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和谐林区建设保驾护航,木兰分局以民生林业、生态林业建设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大局为重,坚持队伍锤炼,永葆森林公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一是 坚持“政治立警”。先后开展了“学习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森林公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近年新招民警较多且家乡多在外地的情况,木兰分局进行实在、具体的暖心工作,通过开展新警座谈、学习交流、文体活动以及抽调新警参与大要案查处等形式,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来教育和引导民警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森林公安民警,让广大新警们感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真正的融入到了这支和谐的森林公安大家庭之中。 二是 坚持深入群众。要求民警要与林区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真正的换位思考,了解林区群众的所想所需。2011年以来,木兰分局共组织群众座谈活动80余次,走访林区农户2000余户,开展联谊活动40余次,收集林区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对林区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民警“小事、急事立即办,难事、大事集中办”,切实的把事情办到了林区群众的心坎上。2013年初,木兰分局燕格柏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说林区一农户家的耕牛被山上偷猎用的兽夹夹断了一条腿,派出所所长二话不说,带上民警和当地的一名兽医就到了山里,冒着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帮着把牛抬回农户家里,农户感谢民警时随口说出应该好好惩治偷猎的话,派出所民警记在心间,随即将情况报告分局领导,木兰分局迅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禁猎专项行动,在林区解除猎捕野生动物套索300余个,为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了隐患。 三是 坚持从严治警,杜绝队伍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的问题。近年来,木兰分局不断健全完善有关枪、酒、车和工作考核等制度,每年坚持组织全体民警签订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保证书,组织驾车民警签订警车安全驾驶责任书,并通过制作警示展板、组织纪律学习、专项督察等形式,保证了警令畅通、警纪严明。为了使民警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分局实行精细化的制度管理,请销假条的时间精确到时分。严格的管理促进了队伍的健康发展,确保了队伍连续多年队伍中无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的把多年来与林区群众保持的血肉联系,转化为忠诚履职的具体行动。
二、实施惠民举措,急群众之所急
木兰分局辖区分布在围场县的34个乡镇、285个行政村,人口40余万人,社情十分复杂,呈点多面广、事多难管等特点。为了更好服务林区群众, 一是 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相继开展“金盾”、“金剑”、“金网”、“金钺”、“禁捕禁猎”、“禁种铲毒”等多个专项行动,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共侦破刑事案件20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37起,收缴罚没款82万元,收缴野生动物300余头(只),猎捕工具700余件,铲除毒品原植物1万余株,收回林地210亩,收缴木材9.5立方米,处罚831人次,平均每年行政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刑事案件破获率达100%,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保护了国家和林区群众的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是 扎实解决涉林矛盾纠纷。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林区群众无理阻挠林场正常经营和销售事件时有发生,平均每年发生类似大小事件20余起次。为了有效消除涉林矛盾纠纷,木兰分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和宣传教育。特别在具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木兰分局经常到乡间地头,细心的做矛盾双方的思想工作,从平安林区大局出发,有理、有据、有节地向纠纷群体讲解法律法规,使林区群众明白民警执法是为了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是对林区广大群众好,积极稳妥的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使得此类案件逐年下降。 三是 积极扶持林区经济发展。由于林区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林区群众经济收入相对较低,木兰分局积极从职能工作出发,为林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想办法、找出路。2004年以来,木兰分局在森林防火林路、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方面,紧密结合林区实际,积极谋划,争取项目资金,仅在林区建设防火林路就有30条、240余公里,极大的缓解了林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林场、作业区,为林区群众联系临时林业生产劳动岗位4000余个次,为林区群众增收700余万元,有效的解决了林区群众就业难的问题。为了解决一些林区群众因为家庭状况差,买不起烧火柴上山偷树的问题,木兰分局积极与当地的林场、林户沟通联系,免费为这些家庭有困难的农户提供烧火柴,平均每年100余吨。 四是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每年定期组织民警到林区百姓家中进行法制宣传,发放法律明白纸,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高危森林防火期,木兰分局民警深入到各乡村中小学校园,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护林防火及火险自救知识,切实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了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木兰分局开通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向林区群众传达森警的执法动态、展现警队风采、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公布火灾及森林案件报警电话。通过持之以恒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平安林区、和谐林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开展爱民活动,解群众之所困
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涉林违法案件的发生率大大降低,木兰分局便将工作重点逐渐向“平安林区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共建”倾斜,通过大量的实践切实帮助林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和谐。 一是 积极开展捐资助教活动,2011年以来,先后组织捐资助学20余次,累计捐款3万余元,帮扶资助贫困学生14名、关爱留守儿童40余名,使700余名中小学生得到学习用品捐赠。特别是几名贫困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优异,但有的因为失去父母、有的因为亲人长年患病,随时面临辍学的危机,经过连续的帮扶,不仅为学校、为社会留下了好苗子,而且帮助贫困学生树立了学习和生活的信心。北沟派出所辖区帮扶的一名学生孙可心,在木兰分局的资助下,由初中顺利的考入县重点高中,提及民警对她的帮助,她总是掩饰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表态决心一定要好好上学习,将来也要做一名爱民的森林公安民警,类似的工作,广泛得到了学校师生和林区社会的好评。 二是 千方百计为林区群众排忧解难,争做林区群众的贴心人。有的民警与林区困难群众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有的民警经常到空巢老人家中嘘寒问暖、帮助料理家务,还有的民警联系乡村医生到林区重病老人家中送医送药,等等。民警们先后为林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300余次,为林区困难群体、以及为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等灾害事故捐款捐物10万余元,用自己的行动奉献了对林区群众和灾区人民的爱心。 三是 积极开展林区抢险救灾工作。多年来,木兰分局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每年的防火期内,全体森林公安民警都舍弃了所有节假日与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奋战在防火一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总方针,实现了木兰林管局建局50余年无大的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2013年4月30日,围场县西山民营林内发生森林火灾,民警们积极投身扑救,昼夜看守火场,直到余火彻底扑灭。2014年春季,木兰分局山湾子派出所接到林区群众的求救电话,该户储存的10多亩地的玉米秸杆着火,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林场半专业化扑火队赶赴现场,及时扑灭了这场家火,挽回了林区住户的经济损失,当民警救完火时,满身灰泥的衣服又在料峭的春寒中结上了冰霜。
正是一个个具体而又实在的行动,传达了木兰分局森林公安民警对林区群众发自内心的亲情与热爱,赢得了林区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也正是因为民警怀着对林区群众的真诚与厚爱,激发了他们干好森林公安事业的激情与动力,木兰分局连续10余年被河北省森林公安局或木兰林管局评为“先进集体”和“工作实绩突出单位”,2006年、2012年两次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二等功”,3人被授予“个人二等功”,1人被评为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授予全国森林公安百名优秀侦察员称号,1人被评为全国禁种铲毒先进个人,30余人次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及“个人嘉奖”奖励,有50余人次被评为省、市、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冀北的大山之中筑起了一个响当当的爱民为民的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