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责任”落地有声 各省实施举措陆续出台

21.07.2015  20:09

2015年年初以来,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导下,全国各省也相继出台了各省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据粮油市场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省份的相关文件已经成型,多数省份的文件已经通过,部分省份已经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布。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对于传统安全来说,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国内对粮食安全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需要地方尽快推进。

  聚焦流通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政府文件的出台需要特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周期。 记者了解到,各地“落实意见”的公布,一般要经过“调研-开会-撰写-征询意见-修改-成稿-政府审批”等流程。

  “文件的出台,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从出台过程来看,最关键的工作是要提前和各个厅局联系,做好沟通。”一粮食局办公室负责人说。

  据了解,“落实意见”的撰写工作,一般由各省农业和粮食部门负责。

  从国务院下发的“意见”要求来看,落实粮食安全的重任,主要依托各省的农业部门和粮食部门。因此,多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意见”的撰写,更多的是与农业部门共同撰写完成。

  目前,宁夏、湖北、湖南、河北、江苏、四川、重庆、江西、安徽等省区市,已经通过国家粮食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了该省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从内容上看,各省基本按照国务院的意见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管好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

  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据公布的情况看,多数省份还对未来的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粮油应急保障等,做了数据性承诺;个别省份还对地方性粮食储备进行了数据性承诺。

  比如湖南省承诺,全省耕地红线为5655万亩,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7500万亩以上,全省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福建省承诺耕地红线为1910万亩;宁夏则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分别稳定在1200万亩和370万吨以上。

  此外,各省还对相关条款的落实部门进行了细化,多数省份实现了每个条款都对应到了相关厅局。

  仔细分析各省“意见”不难发现,

  各省对于此考核政策的制定较为严格。

  多个省份粮食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该“意见”只是众多文件中的一个,后期仍会出台更为细致的配套文件,这些配套文件或会更为细致严格,也更具考核意义。

  倒逼机制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施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随后,该项政策逐步演变为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2015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是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国务院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

  与过去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相比,在部分专家学者看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进一步细化,其实是国内 正在进行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国祥表示,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体思路其实已形成:在市场化在配置资源中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国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遵循“政府之手”尽量少扭曲市场的原则,中央充分放权给地方,给予地方较大自主权,然后利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政策进行考核,形成倒逼机制。

  “这样一来,各地逐步探索出适应当地实际的粮食支持政策。可以预见,国内未来将由多元化的粮食支持政策来替代目前中央统一的粮食支持政策。”李国祥说。

  如此看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考核政策能否进一步细化、能否严格落实,将成为我国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因此,各省能否严格制定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将直接影响到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能否形成真刀实枪的倒逼,也将决定整个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