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通报王社平严重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
(记者高琳哲)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社平严重违纪案件。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中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汲取深刻教训,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省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对王社平严重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通报指出,王社平案件是我省近年来查处的一起发生在国企领域特别重大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件。王社平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追求“圈子文化”,大搞奢靡之风,大肆索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党的十八大后仍然我行我素,违纪手法之多样、行径之恶劣实属罕见。其所作所为彻底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严重破坏了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不懈抓好党性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通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肩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强化日常监督,使其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通报强调,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管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把好方向、管好大局、抓好落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通过改革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国资监管部门、国有企业监事会及国有企业要认真反思工作差距,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监管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举措,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通报要求,要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积极采取措施,做到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既要管好本级,又要抓好下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将管党治党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国企党建与国资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协同推进。
通报强调,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