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扬尘防治重要批示精神,促进建筑扬尘防治“新15条”尽快见到成效,9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梁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省目前共有施工现场六千个左右,单位工程三万多个,建筑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治理难度大。目前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相对粗放,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成为建筑施工扬尘的根本原因。
9月1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程建设各方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对照“新15条”,对本企业所有工地开展自查。监理企业要切实把贯彻执行“新15条”纳入监理范围,制定监理细则,加强监管。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治理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督导。
梁军强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时间紧,任务重,难点多,必须以健全的机制为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扬尘治理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到位、施工扬尘污染行为严重的省内企业严肃处理,记入不良记录,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外埠企业直接清出河北建筑市场。对监督管理不力,达不到工作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一并通报批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有关企业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王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