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全覆盖

23.07.2014  10:52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到今年11月30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覆盖所有县(市)。   据悉,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以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根据意见,今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今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意见明确,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分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省、市级财政对改革县(市)要给予适当补助,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   要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医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