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01.09.2014  18:20
  8月26日,省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
  2014年8月23日15时许,唐山市乐亭县经济开发区内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输车与一辆运输粗苯的罐车追尾相撞,造成罐车内33吨粗苯泄漏。此事故引起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周本顺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省安监局紧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相关业务处室指导唐山市、乐亭县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彻底查清粗苯罐车的基本情况,了解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承运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等具体情况,切实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要求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报送事故后续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月26日,省安委办对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是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质准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以及运输车辆、从业驾驶员的审核审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以及运输车辆、从业驾驶员的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装、超载以及驾驶人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GPS监控平台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GPS监控网管理。
  二是要求公安部门对过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逐车登记,并比照客运车辆,严格落实驾驶时间、驾驶资格、押运员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情况、轮胎磨损状态“六必查”。
  三是要求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购买、充装、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管制措施;向承运人提供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以及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等管理制度,在开具提货单据前,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进行详细登记,严禁超装、混装。
  同时,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台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牵引车额定牵引质量匹配,载运介质充装,罐体材质、强度及安全检验等情况,确保在用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对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正在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严厉打击。集中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挂靠问题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