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创新安全监管理念 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03.05.2016  11: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衡水市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实地考察山东某地先进经验基础之上,衡水市提出2016年全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4月28日,衡水市政府副市长刘玉华带领全市13个县市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安监局局长等相关人员共计40余人,赴山东省济宁市考察学习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先进经验,并深入当地多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4月29日,考察组返回衡水后,立即召开全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安监局局长刘田广对《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细则》创新提出企业法人代表应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十大管理体系”和“两大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安全投入保障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事故报告处置体系、内部管理体系、员工权利保障体系和约谈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刘玉华副市长指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当前全市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离全国先进地市差距还很大,各县市区要学习全国先进地市经验,认真研究本次会议下发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高规格动员会,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引导。
  刘玉华副市长强调,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的重点关键环节,要把工作抓细、抓实;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叉执法,以严格的执法推动和保障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做好、做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刘柏鹤  通讯员 许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