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六个一”,第一个“一”就是“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27日至28日,在京组织召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正其指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大意义。
马正其强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都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要实现“8.5天”目标。二是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基础上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企业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三是着力推进网上并行办理的工作模式,改造传统的办理模式,推动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积极协调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四是大力推进办照和办证全程电子化,全面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进办证全程电子化。
马正其强调,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举措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会议期间,总局企业注册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动员部署,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杭州、西安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工作情况、具体做法和经验,公安部、税务总局、统计局有关同志讲解了有关情况。与会代表赴北京市朝阳区、石景山区“一窗通办”大厅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北京市工商局采取切实措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经验。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