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强化管理出新规
10.03.2015 20:34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新风、立正气、提效率,依法治企,从严治企。3月3日,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招待费、医疗费等费用开支做出明确规定;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和严禁超标准接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关于借款和报销的有关规定》等,在业务接待、医药补贴、车辆管理、借款报账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和管理流程。一是自2015年3月3日起,公司不再报销招待费,停止招待用烟、酒的采购和申领。二是停止执行《关于印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供销盐字〔2006〕3号)文件,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报销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职工重大疾病或家庭生活困难,医保之外的重大医疗费用开支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交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给与一定补贴。三是公司离休老干部就医,由公司人事处派人陪同并交付医疗费,医疗费由人事处据实报销。四是取消公车接送上下班,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员上下班一律自行解决;公司总部所有车辆统一实行单车核算,建立单车台账,各种费用入账登记;所有车辆节假日期间除执行公务外一律封存。五是出差及办理各种现金业务不再预借款,统一使用公务卡透支消费,凭消费单据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费用报销需填写“报销审批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集中时间报销;当期费用当期报销,跨年度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结合上述具体措施,公司还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细化各项基础管理,遵循经济新常态,倡导工作新状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努力实现2015年各项工作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10.03.2015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