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黑摩的司机暴力抗法扎伤三名城管 被判刑一年

08.08.2015  10:37

  暴力抗法扎伤三名城管

  本报讯上午,房山法院审理一黑摩的司机暴力抗法,扎伤三名城管执法人员案件,法院判决黑摩的司机李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李福今年41岁,是河北农民。据他坐在旁听席的妻子介绍,他们有一双儿女,来京务工十年了。同样坐在旁听席的还有30多名城管人员。这是房山法院审理的首例暴力对抗城管执法人员、涉嫌妨害公务的案件。

今年5月6日下午,在房山西潞南大街附近,李福和正在执法的房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西潞执法队遭遇了。据检方称,城管局执法人员要求李福停车检查,但李福拒绝配合,并驾驶黑摩的强行逃跑,后被城管局执法人员截停。据当庭播放的事发视频显示,被截停后李福情绪激动,大声喊叫。

我当时着急,就用改锥、水杯将我的三轮车玻璃砸碎。”李福说,他持碎玻璃向执法人员乱挥。视频中,李福大喊“城管抢劫!砸我玻璃!”并威胁再不让自己离开,就把车烧了。在此过程中,三名城管局执法人员受伤。经鉴定,三名城管执法人员为轻微伤。

据起诉书,李福在此之前曾因非法运营黑摩的两次被行政拘留。

为什么屡教不改?”法院问李福。

我母亲身体有病,孩子还上学,开摩的是为了养家糊口。”李福说完,扭头和坐在旁听席的城管人员说,“对不起了。

在最后陈述阶段,李福掩面哭泣,称自己一时冲动,其辩护人称其为弱势群体。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张宇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