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

05.12.2016  18:19

 

  今年7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此,作为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明确“强监督、重服务、促规范”的职责定位,不断树立科学审计理念,逐步由合规性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由控制财务风险向控制企业风险转变,在深化常规审计工作的同时,坚持把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作为审计工作提质扩面增效的重要突破口,紧紧围绕企业经济生活中管理层关注、职工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在规范经济行为,提升管理层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为重点,彰显内审监督职能

  内控制度是企业一切经营管理行为的准绳,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的健康运行。内审机构要加大内控制度执行的专项审计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一是积极建言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例如,通过对企业现行内控体系和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的专项审计,能够发现企业当前某些制度已不能适应企业经济业务的要求,需要重新制定、修改和完善。有些制度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少数制度分散、缺乏系统性,业务流程指导性不强。根据审计建议,企业要修订并完善《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办法》、《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多个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的规范运作。二是强力监督内控制度执行。例如,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重要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少数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规范行为的发生,降低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成本,增加经营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内审机构要深入分析制度执行力不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加快更新现有制度体系的、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奖惩机制等合理化建议,确保内控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三是有效筑牢内控制度防线。内审机构要坚持对经济合同、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做到“五个必审”,不断筑牢内控制度防线,着力防范了企业经营风险。严格按照“季度一小审、半年一中审、年度一大审”的要求,在全面综合审计的同时,主要侧重对预算执行、内部控制、专项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专项审计,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在国有资产处置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转让、拍卖等流程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基建工程专项审计方面,要坚持全程监督,严格把关,核减不合理工程造价,并制订《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核心,增强内审工作绩效

  内审机构要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核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企业行政经费”等专项审计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对经济合同执行的审计监督。重点应对企业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例如,在签订某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合同时,由于对履行质量及售后服务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确,设备运行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损害企业利益。针对合同签订、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审计应从事前签订合同、事中执行合同、事毕售后服务全过程对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规避合同违约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对行政运行经费的审计监督。例如,在审计中,发现经费管理使用上存在“由于审批程序不明确而造成执行标准不统一;未严格遵守“一事一结”;人员费用比重较大、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内审机构要从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开支渠道、加强有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通过审计,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一案一结”、“一事一结”、“一会一结”的报账程序,明确费用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三是强化对招投标专项事项的审计监督。审计要促进规范企业招投标管理,提出整改建议。例如,统一企业内部的招标流程和经济评审程序,制订物资采购类与工程项目类招标文件的格式化文本;加强全程监督与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招标管理办法》,凡5万元以上的经济事项全部通过招标实施,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对所有经济评审事项及招标项目坚持“四个公开”,即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过程和公开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可建议企业出台《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三、以着眼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提升审计服务水平

  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企业保值增值,绩效上水平”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为企业健康发展尽职尽责。一是服务决策上当参谋。内审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预算审计、资产管理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对外合作等专项审计。把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与信息反馈作为服务领导决策的切入点,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使审计成果得到充分运用。二是在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内审机构要注重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内部监督信息报送和反馈制度,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通过纪检部门的效能监察督促整改,形成监督合力,使问题整改迅速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约束力。三是在规范管理上履职责。将审计服务寓于审计监督之中,坚持审计“关口前移”,促进各项经济事项从制度上予以规范。例如,内审机构可对车辆运行费用实行年度专项审计调查。采用调查了解、查看账簿、翻阅凭证、计算分析等方法,对车辆运行费用的总体合理性进行分析对比,对费用开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完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毛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