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披个“马甲”装奔驰 民警差点被雷倒

11.06.2014  13:34

    被扣押在停车场内酷似奔驰Smart的电动四轮车。鲁力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荣华)一辆网购的山寨奔驰smart小车,车身竟是用塑料和硬纸片做的,现场执法的民警差点被雷倒了。深圳交警提醒市民,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会扣除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3000元。

    5月29日18时许,交警局龙华交警大队民治中队中队长刘小强在民塘路站岗时,发现远处驶来一辆白色奔驰Smart小车,仔细一看,车上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刘小强随即上前拦截检查。

    “怎么看都觉得怪,再仔细核查内部构造,发现就是一辆套上类似Smart外壳的电动四轮车。”刘小强介绍,经细致检查,这辆车属于非汽车类机动车,车辆无号牌。

    在交警查获过程中,车内坐两个人,1人是驾驶员孙某政,对于另外1人,孙某政表示是自己的侄子。经民警初步调查,孙某政涉嫌非法营运,再加上该车型在深圳禁止上路,交警暂扣了涉事车辆。经后期了解,该车是孙某政约花1万元在网上购买的。

    该车在查扣时,由于尺寸太小,正常的拖车无法拖扣,一名交警只好亲自驾驶,在前后拖车护送的情况下,一路抵达扣车场。

    在交警驾驶过程中,车辆最高时速可达到40km/h,驾驶民警称,该车在路上“抖动很厉害,快要散架了”,而且车辆刹车反应十分迟钝,在不到30公里的时速下,踩了刹车也要10米左右才能停住。

    民警介绍,下车后仔细观察这辆车,车身竟是用塑料和硬纸片做的,车内还配了一个自行车打气筒,操控台就像大一号的玩具电动车,整个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驾驶非汽车类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3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现场扣留车辆。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罚款2000元并处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