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面向全省中医药行业唯一代表行业行使奖励权力的奖项,每年评选一次。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在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完成。为做好2015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须知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奖励办公室拒收材料,退还本人。
(二)推荐渠道
1、省级学会、各市中医药学会;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各市(县)卫计委(卫生局)。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报送
(1)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其附件,cxb专利证书(有即报)、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函审表、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论文论著、成果证书复印件(必须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进行登记的成果证书)等装订成册,共3册(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两套材料除推荐书和鉴定证书须为红章外,其他章可为黑色复印章;评审结束后学会留一套复印件存档,其余材料退还)。
(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简介表》打印15份。
2、注明申报等级,申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须发表5篇以上(含5篇)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同时准备PPT(多媒体)答辩材料。答辩当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一等奖。
3、推荐项目中的论文须阶段性的发表,不予受理在一年中突击发表多篇论文或与本课题无关的论文。
4、电子版推荐书、申报项目简介表可在附件下载。
5、材料的装订严格按照《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顺序及要求完成,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6、所需申报项目材料由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
二、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电子版推荐书、申报项目简介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证书扫描件和答辩所用PPT请申报者自行发至河北省中医药学会邮箱(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于清,联系电话:0311-85804846)。
5、请各申报人先发电子版推荐书至河北省中医药学会邮箱([email protected]),待学会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报送书面推荐书至科技处。
6、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
7、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涛
联系电话:0311-86266225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简介表
科技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