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

20.10.2015  14:57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发展改革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592号),我省拟组织符合条件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向国家申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市发改部门在向省发改委申报项目时,需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沟通确认,确保项目同时上报。省直部门可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同时申报。所报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审查筛选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二、申报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通知要求,医疗与养老结合项目需在政府相关规划区域内,职业教育项目以产教融合、校企结合为主,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类项目各市和省直部门申报不得超过1个项目。

三、各市和省直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报送我委外资处。

联系人:张申    电话:0311-88600052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592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

 

冀发改外资[2015]1146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