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23.08.2016 19:0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精神,全力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审核认定工作。为做好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国家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纳入本地区相关发展规划,符合土地使用、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等有关要求。
二、申报工作安排。参照国家通知要求,拟申报示范工程的投资主体应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工程的征集、初审和统一申报工作,并汇总相关材料、填写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示范工程初审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入选机会。请于8月20日前,将工程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综合处。
联 系 人:刘 涛
联系电话:0311-88600502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3.08.2016 19:0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