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立粮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

10.09.2014  12:22

  日前从甘肃省粮食局获悉,该局应急办制定了《省粮食局应急办粮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明确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一是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需要启动大范围粮食应急供应时;二是重大突发事件期间,需要紧急协调调度粮源组织供应时;三是其他特殊情况下,领导要求进入应急值守时。

  制度要求,粮食安全应急启动时,值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准确、清楚、完整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处置经过等内容,及时传达领导指示精神,确保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制度明确,在发生突发异常情况、重大事件时,值守人员必须在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之后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在30分钟内写出书面报告,通过局办公室应急信息系统上报省政府及国家粮食局,并随时报告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对因通讯联络不畅、擅自离岗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工作不力、严重失职,应急信息迟报、漏报、错报、瞒报,或因处置不当、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