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环境保护局“四强化”提高工作效能

25.11.2014  16:06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深入企业调研。以提高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宗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全县环境质量底数,对企业存在问题“对症下药”和“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     二是强化团结意识,风正气顺心齐。打造和谐机关,互通工作,研究对策,查漏补缺。工作上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形成了风正、气顺、心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效能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档案管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处理12369、群众来信来访等环境信访案件。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强化教育,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秉公用权。严禁“参与企业环保工程”和“在企业吃拿卡要报”两条“高压线”,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做到廉洁、文明、阳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