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2015列为“环保攻坚年” 四大重点治污

21.04.2015  12:44

  日前,笔者从衡水市环保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将今年列为“环保攻坚年”,重点将从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水环境治理四个方面着手。

  据了解,该市将结合大气环境形势和PM2.5源解析结果,对降尘、压煤、控车、治企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针对污染特点,有关部门将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实行100%管控。推行洒水、覆盖施工,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级城市道路清扫率达到70%以上。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30万吨,推广洁净型煤30万吨。市区建成2个以上入市煤质检测站,每个县市最少建成1个煤质检测站。

  同时,推进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步伐,取缔露天烧烤。开展大气环境治理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应用于考核结果,定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和排名。

  今年,该市借助新环保法的实施,将全面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实现“整治一批、拆除一批、扶持一批、重处一批”的目标。重点整治冀衡循环经济工业园、桃城经济开发区、枣强县大营皮毛工业区、故城县衡德工业园区、饶安经济协作区等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全面关停“土小”、“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并加大对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以群众举报为线索,落实共同监管机制,使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对照“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该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了全市及各县(市、区)今年减排任务。对列入环境统计中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治理无望的一律关停。加强对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衡丰公司、恒兴公司、冀州热电厂年底前主要污染物需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或改造后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坚决关停。

  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治理,该市实行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强化滏阳河、南运河、滏东排河、滹沱河等流经衡水市主要河流的入境客水水质监测和污染治理。对工业园区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各县(市、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如期完成的实行区域限批。

  对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控制,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对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实行全方位环境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治理,确保衡水湖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