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重心下移”严控污染新增量

20.04.2016  11:07

        一是重心下移,超前参与。提前介入大项目的环保预审工作,杜绝“边上车边补票”、“先上车后补票”、“上了车不补票”的现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本地发展规划及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项目,在预审阶段就彻底否决,宁缺勿滥,做到该上的项目不设卡,不能上的项目坚决拒批。
        二是勤跑多看,快速督办。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督办。
        三是严格程序,落实制度。加强“三同时”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验收条件组织现场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运行)。切实做到项目建成一个,“三同时”执行到位一个,合格验收一个,稳定达标一个。
        四是严格管理,实行限批。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其新上项目一律实行“企业限批”,有效控制污染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