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四严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27.07.2015  12:19

    一是严抓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严格依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严格依照区域产业定位及布局,严格依照污染物排放总量,坚决把住污染控制的第一道“闸门”和“关口”。
    二是严抓环评。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环评和审批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严抓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监管,以环境敏感地区、重点污染企业监管为重点,完善单位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实施全方位日常监督。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
    四是严抓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公开办事程序,做到执法有据、处罚合理,坚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